刘国栋,男,汉族,1976年5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开发区人民法庭、景山人民法庭。
1993.09—1997.07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分析与检验专业学生
1997.07—2003.09 吉林省靖宇县农机局职员
2003.09—2007.04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
2007.04—2009.03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
2009.03—2010.01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2010.01—2011.09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2011.09—2015.08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4.05--2015.05挂职锻炼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助理)
2015.08—2017.02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二级检察官(乡科级副职)
2017.02—2018.06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8.06—2018.12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12—2021.12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
2021.12—2022.01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22.01—2022.03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2.03—2023.08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一级法官
2023.08—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级高级法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2-22 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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