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生态文明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近年来,靖宇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惩治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制污排污等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年来,靖宇县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始终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审理的原则,真正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准确适用法律,制裁违法者,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提升法律援助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正确贯彻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环境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重点监测全县资源开发利用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畅通生态文明建设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民事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执”,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切实抓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态问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尹博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0 1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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