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运行情况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尺度、关键,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的体制基石
一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管理制度,是造就高素质司法人才队伍、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改革中,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实行员额制管理。2015年11月,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县法院遴选产生25名员额法官。落实法官员额增补和退出机制,根据员额指标预留和实际空缺情况,于去年9月补充选任了3名员额法官。今年4月股级干部岗位双向选择工作开展后,2名法官自愿退出员额。注重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让年轻业务骨干和资深法官都有机会按条件和程序入额,既稳定了职业预期又保证了员额数量动态平衡。
二是司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我们先行试点,开展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制度改革,制定《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等10余项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制定配套实施办法,入额院庭长严格执行办案数量要求,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2017年至今,院庭长结案2084件,占结案总数的34.38%。
三是新型办案机制已经形成。我们从地域、审级实际出发,结合专业审判、繁简分流的需要,制定《审判团队建设方案》,组建10支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执行)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组织运行模式,明晰办案主体权责,使审判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四是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我们充分认识到内设机构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答题”和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点”,严格遵照上级规定,吃透改革要求,谋划改革方案,大胆先行先试。按照“职能交叉、业务相近、合署办公、优势互补”原则,科学控制机构规模,将原有机构缩减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机构,并对相关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理顺司法行政事务与审判业务、审判辅助业务的关系,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工作体系。用心做好改革后的干部安置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召开股级干部岗位双向选择动员大会,对16名股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五是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坚持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管人”与“管案”二位一体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审判流程监督,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一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构建“数据铁笼”。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坚持每月通报审判质效评估结果、每日通报案件结收比。严抓审限倒计时管理,实行三级预警、分级提醒,有效杜绝超审限案件。县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年达到100%。
六是司法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法官的职业保障是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务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前提。实行法官员额制后,员额法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进行管理,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有效打通了基层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和工作积极性。目前,县法院已完成了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和晋升工作,落实了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绩效考核奖金,在奖金分配上适当拉开档次,充分体现工作业绩导向,有效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二)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夯实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石
一是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制定配套制度11项,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强化控辩平等对抗,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2017年9月,县法院组织了首个改革示范庭,20余名人大、政协、政法系统的领导到场观摩庭审,庭审实质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提出了硬性要求,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稳步推进。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已逐渐成为刑事审判常态。
二是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特别是轻罪、初犯、偶犯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2015年至今,累计对27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解决“立案难”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县法院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县法院当场立案量占立案总量的99%,2015年县法院收案同比上升88%。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只跑一次”改革要求,扎实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2016至2018年,共登记立案5358件,送达法律文书8800余人次,开展邮寄送达815次。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78.14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构建以当场立案为主体、以网上立案为支撑的立案新格局,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全面深化综合配套改革。针对立案登记制后大幅上升的案件压力,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6至2018年,共调撤结案2018件,调撤率为51.6%,化解诉前纠纷43起,司法确认案件32件。全面适用繁简分流制度和小额诉讼程序,2016年至今,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11件、民商事案件3925件、行政案件5件,适用率达84%。实施“道交一体化”改革,完善鉴定程序,最大限度缩短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的获赔周期。2017年,景山人民法庭率先开展家事审判试点改革,集中管辖全县家事案件。截至目前,审结各类家事案件46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
(四)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大力支持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专门印发文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
二是执行模式发生深刻变革。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建成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囊括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着力遏制规避执行行为,完善联合惩戒体系,会同县发改委等10家单位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和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至目前,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22例,限制高消费512人次,176人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7人次,限制出境1人次。着力解决财产变现难题,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祛除拍卖环节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
三是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大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完善符合执行规律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司法辅助人员协作配合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持续转变执行作风。投入120万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加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行“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模式,确保全程留痕、规范透明。加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管理,严格认定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财产及时恢复执行。全面公开执行流程信息,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建成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视频直播四大公开平台,2016年至2018年,共直播庭审540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7393份,上网率达100%。倾力打造“智慧法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6年至今,共网上立案2963件、网上交费1010件、网上证据交换223件、电子送达1542件、网上阅卷13件、云会议449次、审诉辩26件。注重倾听公众声音,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见证执行,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深化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截至目前,《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确定由基层法院主抓的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但深化改革过程中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新旧办案机制衔接转换过程阵痛凸显,新增案件数量较大,一线法官办案负担加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机制亟待完善,法官队伍老化、干部结构断层问题突出;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非常困难;部分改革举措协同性不足,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公检法配合制约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化”阶段,成绩与问题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改革事业向纵深推进,需要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发扬改革韧劲。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严格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贯穿改革始终。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央改革精神,正确处理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的关系,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改革的难题。
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团队组建,增补审判辅助人员,进一步明确团队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审判监督机制,深度应用现代科技和创新办法,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审判管理。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针对不同程序、不同案件的特点,科学设定案件权重系数,更加全面准确考核法官办案质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科技融合。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工作方针,全面提高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着力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更好发挥智慧法院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确保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的要求相适应,着力提升干警的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完善司法人员招录、培训、交流制度,保障各类司法人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6 09: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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