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围绕提升司法政策保障度、诉讼服务便利度
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对现有政策举措、指标体系实施效果进行优化升级,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司法改革成果持续优化。
一、 提升司法政策保障度
(一) 深化司法责任制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设立相对固定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及重点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纠纷、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纠纷以及其他公司诉讼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全面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实行员额法官“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全面提升司法质量;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做到简案快调,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二) 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涉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对司法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司法举措,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通过联席会议、日常汇报等方式,有效落实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的各项工作措施,对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群体性纠纷,以及强制执行案件中可能造成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
(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强迫买卖、暴力讨债、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和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中的行贿、受贿、渎职犯罪。对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投资者、经营者人身权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快审快判,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四)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化解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审理行政许可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权的规范行使。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协议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对因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引发的纠纷,要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要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的,要依法判令补偿财产损失。
二、 提升诉讼服务便利度
(一)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涉及企业司法服务。
设立涉重点企业建设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开通网上预约立案系统,简便立案手续,缩短立案期间,加强涉诉指导,引导涉诉企业及时搜集证据和保全财产,提高企业诉前保全效率,以及通过诉讼阶段多元调处化解纠纷等方式,为企业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规制恶意诉讼、滥用权利等行为,避免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造成影响。
(二)创新司法服务形式,推进智慧法院进程
靖宇法院畅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推进吉林电子法院的利用率,推进网上立案、网上交换证据,便利当事人诉讼、改善当事人诉讼体验。同时推行智慧法院的建设,不仅是全方位探索和完善网上立案,还包括更新智能化语音识别、在线庭审等,推进司法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审判公开、文书公开、司法数据公开等,保障司法服务的透明、公正,让司法审判受到监督。
(三)降低司法成本,完善法律维权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司法成本是企业成本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法院而言,帮助企业降低诉讼成本完善法律维权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并不仅是简单地减免诉讼费,更应该体现在时间成本、效率成本上。靖宇县人民法院提供多种立案方式,让当事人立案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周期,依托信息化建设完善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办案方式,实行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便利措施,建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电子档案系统,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通过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调解手段,使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实现诉前化,减轻司法成本;对涉企案件,符合相关程序标准的,一律适用简易、小额诉讼等程序;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审查属实后予以准许,切实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 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一)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鼓励劳动者和企业共渡难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的用工形式,合理平衡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提高企业用工成效和企业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大涉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抗拒执行等行为,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平和对待当事人
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针对不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开庭和送达日期,为外地投资者参加诉讼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规范庭审程序,平等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依法全面审查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在保证程序公正和平等对待的前提下,不脱离实际,为没有委托律师的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程序指导与帮助。坚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涉企司法办案中的特权观念、拖拉作风以及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等不良现象。
(三)突出整治重点问题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营商环境政策,在司法理念、制度措施、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一次自查,查找诉讼不方便、裁判不公正、审判不高效、作风不过硬等突出问题,严格整改落实,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不断完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举措,保障投资权益、维护投资秩序,助力构建稳定、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积极开展案件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活动,依法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明显存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的错误裁判。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重视信访举报投诉,加大对信访案件和举报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审判执行中存在的介入或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中生、冷、硬、横、推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以司法责任制落实促进一流投资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2 08: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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